今時今日公司機構支付給作者報酬,我們稱作「稿費」。作家寫專欄出書,也會收到稿費或版權費作酬勞。文人以自己的「墨水」賺錢,古今亦然,在古代,文人詩人會為他人寫字提字收取酬勞,這就稱作「潤筆」或「潤資」,《幼學瓊林》云:「以物求文,謂之潤筆之資。」記錄了這項文人詩人的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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